文號 | 宜政發(fā)[2012]36號 |
制發(fā)機關 | 宜興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08-23 |
文件類別 | |
文件狀態(tài) | 執(zhí)行中 |
丁蜀鎮(zhèn)、湖氵父鎮(zhèn)人民政府: 你們關于地名命名的請示收悉。根據(jù)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江蘇省地名管理規(guī)定》和《宜興市地名管理實施辦法》,按照符合歷史、照顧習慣、體現(xiàn)規(guī)劃、易找好記的原則,經(jīng)實地調查和審核,同意你們對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丁蜀鎮(zhèn) 位上壩村窯背自然村東、黃公橋自然村南、頭莊自然村西、向陽澗北的拆遷安置小區(qū),命名為凰川灣山莊。 二、湖氵父鎮(zhèn) 1、原金湖路往西延伸至油車水庫庫壩,仍命名為金湖路; 2、北起張靈慕公路,往南經(jīng)金湖路、湯省公路至東嶺路的道路,命名為金沙路; 3、北起張靈慕公路,往南至湯省公路的道路,命名為玉女潭路。 希你們接到批復后,認真做好地名更名的宣傳,并協(xié)調相關單位按照《地名 標志》國家標準(GB17733—2008)制作安裝地名標志牌。 宜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