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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河南省礦山起重機安裝有限公司 “3.27”一般高處墜落事故案的公告
來源:市應急管理局
日期:2021-11-25 16: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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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014046317/2021-06387 | 生成日期 | 2021-11-25 | 公開日期 | 2021-11-25 |
文件編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發(fā)布機構 | 宜興市應急管理局 | 公開形式 | 網站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公開程序 | 部門內部審核后公開 | ||
主題(一) | 市場監(jiān)管、安全生產監(jiān)管 | 主題(二) | 安全生產監(jiān)管 | 體裁 | 公告 |
關鍵詞 | 行政,工作制度,安全生產 | 分類詞 | 行政事務,安全生產監(jiān)管 | ||
文件下載 | |||||
內容概況 | 2021年3月27日9時許,河南省礦山起重機安裝有限公司在位于宜興市丁蜀鎮(zhèn)的宜興市偉力碳素有限公司內進行行車安裝過程中,發(fā)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名安裝作業(yè)人員死亡。 |
2021年3月27日9時許,河南省礦山起重機安裝有限公司在位于宜興市丁蜀鎮(zhèn)的宜興市偉力碳素有限公司內進行行車安裝過程中,發(fā)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名安裝作業(yè)人員死亡。
河南省礦山起重機安裝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是未建立相應的機制對安裝作業(yè)進行安全管理;二是未對安裝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三是對安裝作業(yè)現場的安全監(jiān)管不到位,未能及時消除吊裝和高處作業(yè)過程中存在的事故隱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五條和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決定給予河南省礦山起重機安裝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的行政處罰。
河南省礦山起重機安裝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未認真履職,未能認真督促檢查行車安裝作業(yè)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決定給予河南省礦山起重機安裝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罰款人民幣貳萬壹仟陸佰元整(¥21600.00)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