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宜工掛[2024]1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guī)定》,經宜興市人民政府批準,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編號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積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產業(yè)準入條件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投資強度(萬元/畝) |
總投資規(guī)模(萬元) |
出讓年限(年) |
起始價單價 (元/平方米) |
起始價總價 (萬元) |
保證金 (萬元) |
增價幅度(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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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率 |
綠地率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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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G026 |
徐舍鎮(zhèn)徐豐路北側、立通路東側 |
40026 |
工業(yè)用地 |
專用設備制造業(yè) |
不小于1.8 |
不大于20.0% |
不小于40.0% |
834 |
50000 |
50 |
552 |
2210 |
2210 |
1 |
二、有關事宜
(1)競買人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申請人僅可以單獨申請,不可以聯(lián)合申請。
(2)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通過互聯(lián)網在宜興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tǒng)進行。
(3)競買人在參加競買前須取得項目評審意見。其項目需符合《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全市工業(yè)項目用地供應管理的若干意見》(宜辦發(fā)〔2021〕51號)、《關于加快發(fā)展工業(yè)地產促進土地節(jié)約集約利用的工作意見》(宜政發(fā)〔2011〕50號)、《關于加快發(fā)展工業(yè)地產促進土地節(jié)約集約利用的操作意見》(宜政發(fā)〔2011〕97號)文件要求。
(4)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文件。申請人可于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23日(有效工作日),通過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門戶網站上的“網上交易”鏈接,登錄“網上交易系統(tǒng)”,瀏覽或下載掛牌出讓文件,也可向宜興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咨詢。
(5)符合競買條件的申請人可于2024年12月24日09時到2024年12月31日15時30分在網上交易系統(tǒng)提交競買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網上交易系統(tǒng)確定的銀行中選擇一家交納)。提交競買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15時30分。提交競買申請、保證金繳納方式詳見掛牌出讓文件。
(6)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掛牌報價的起止時間為:2024年12月24日09時至2025年01月02日15時30分。網上掛牌時間截止時,系統(tǒng)即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程序,通過限時競價確定競得人。競得人須在網上交易系統(tǒng)確認競得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持《網上交易系統(tǒng)競得確認及資格審查通知書》,按掛牌出讓文件要求將有效證件提交出讓人進行報名資格等審查,審查通過后,與出讓人簽訂《宜興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確定其為地塊最終競得人。
(7)本次公開出讓的事項如有變更,將由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按規(guī)定在原公告發(fā)布渠道發(fā)布補充公告,屆時以補充公告內容為準。
(8)競得人需按《宜興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的約定按時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競得人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前需與地方政府簽訂《投資發(fā)展監(jiān)管協(xié)議》,有關合同樣本詳見掛牌文件。《投資發(fā)展監(jiān)管協(xié)議》作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補充擁有同等效力。
(9)本次掛牌出讓地塊的土地出讓金不包括土地契稅。
(10)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由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具體承辦,并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聯(lián)系地址:宜興市宜城街道解放東路191號610室
聯(lián) 系 人:孫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510—87330005
登錄“宜興市人民政府”政府門戶網站鏈接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網頁(http://m.fan166ze.cn/zrzyghj)點擊“網上交易系統(tǒng)”(http://www.landyx.cn)。
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4年12月04日